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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系統新增「批號申報」欄位及「原料原產地分開申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4/1/15)
  2. 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罰鍰處理原則」第二點,自即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3/12/15)
  3. 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3/12/18)
  4.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3/12/18)
  5. 公告廢止「健康食品工廠良好作業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3/12/7)
  6. 發布訂定「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3/12/7)
  7. 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第十八點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3/12/7)
  8.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八款及第十款標示違規罰鍰處理原則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3/11/16)
  9. 自「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查驗登記」公告廢止生效日起,「真空包裝食品標章標準圖樣」不再適用,還在效期內之「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許可證」亦一併失效。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3/11/3)
  10. 廢止「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查驗登記」,並自即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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