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首頁 > 活動訊息 >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說關「水生動物類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及「106年10月31日核釋輸臺稅則號列0307章節項下號列之貝類產品應檢具含有捕撈或養殖地資訊之官方衛生證明文件」業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屬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以FDA食字第1111300172號公告預告訂定及FDA食字第1111300172A號公告預告廢止。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說關「水生動物類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及「106年10月31日核釋輸臺稅則號列0307章節項下號列之貝類產品應檢具含有捕撈或養殖地資訊之官方衛生證明文件」業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屬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以FDA食字第1111300172號公告預告訂定及FDA食字第1111300172A號公告預告廢止。

2022/7/7

說明:
一、旨揭公告請至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法規草案」網頁及本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二、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日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25。
       (四)電子郵件:linda118025@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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