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首頁 > 活動訊息 > 【轉知】衛生福利部說明有關「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23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301261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113年7月1日生效。

【轉知】衛生福利部說明有關「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23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301261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113年7月1日生效。

2022/7/5

說明:
一、旨揭「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26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302998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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