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請至行政 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部法規檢索系統」下 「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 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二、本次刪除CCC0307.11.90.00-8「其他活、生鮮或冷藏牡蠣 (蠔、蚵)」等3項貨品號列,並增列CCC0307.11.90.10-6 「歐洲牡蠣」等10項貨品號列,為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111年5月19日貿服字第1110151520號公告(業於111年6月1 日生效),屬行政程序法第154條之情況急迫、無法事先公 告周知者,於本次公告進行修正,並溯及自111年6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