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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有關修訂「外銷食品(添加物)英文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檢驗報告、自由銷售證明申辦須知(111年9月1日 起實施)」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外銷加工食品英文衛生相關證明作業流程」。

2022/7/1

說明:
一、為協助於我國製造之加工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及容器外銷產業,本署修訂「外銷食品(添加物)英文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檢驗報告、自由銷售證明申辦須知 (111年9月1日起實施)」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外銷加工食品英文衛生相關證明作業流程」部分內容,包含檢驗報告資訊、檢驗方法適用、分案申請條件(每案申請產品品項上限)、保留行政處分等項,以臻明確。
二、另,旨揭修訂須知及其作業流程,可至本署網站 (http://www.fda.gov.tw/),路徑:首頁/便民服務/下載 專區/食品申請作業及表單下載專區/外銷食品(添加物)英文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檢驗報告、自由銷售證明 申辦須知(另開視窗)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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