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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氯乙烯塑膠類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2018/8/24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8月2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2170號
- 主旨: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氯乙烯塑膠類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
-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氯乙烯塑膠類之檢驗」。
衛授食字第1071901626號
衛授食字第1071901626號附件(檢驗方法)
衛授食字第1071901626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